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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选房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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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-30 15:09:13 |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
       定于2024年1月31日-2月4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服务大厅组织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       一、选房时间
       本次选房分时段组织,按照公布的轮候顺序依次选房。每天上午8:40开始12:00结束,下午13:40开始17:30结束,具体日期及安排详见下表。

       二、选房规则
       (一)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、《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》于选房日签到后,参加选房;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代选,但因疾病等特殊原因,不能亲自参加选房的家庭,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,可由直系亲属代为选房,选房结果视为本人意愿选房。房源一经选定,不能更改。
       (二)轮候选房家庭最多可以2人进入选房区选房,每个选房家庭选房时间为3分钟。
       (三)每个选房家庭当日叫号三次,未到现场或到场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,由下一位轮候家庭递补选房。当日叫号三次到场未选房但仍有意愿继续选房的,可在当日轮候选房家庭全部选房后按顺序选房。
       (四)如选房截止时间未到,轮候房源已选完,则本次选房结束,未成功配租的家庭纳入下一批轮候范围。如选房截止时间已到,前1200户轮候家庭均已叫号选房,仍有剩余房源,组织后续轮候家庭依次选房,直至全部房源选完。
       (五)轮候对象可选择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以外的房源,但在报名时填写的意向小区有房源时放弃选房的,在下一期轮候排序时,其轮候分值减16分。
       三、配租程序
       (一)发放配租通知书。轮候家庭选房完毕确认选房结果时随即向其发放《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》。
       (二)选房结果公示。选房结束后,将选房结果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,邢台住建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房家庭进行下一步配租程序,有异议的选房家庭待对异议内容复核后依规处理。
       (三)签订租赁合同。选房家庭持《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》、《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》及申请人身份证与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签订《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》(合同签订时间、地点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另行通知)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,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。
       (四)安排入住。合同签订完毕,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等费用后,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安排入住(具体时间由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单位另行通知)。


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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